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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選會今(24)日表示,根據《公職人員選舉免職法》第64條規定,産生該條所定9種景遇任一,則為無效,此外中選會也有罷免票有用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可參考。
中選會日前通知佈告24藍委+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成案,訂於7月26日投票,但網路瘋傳「選舉章蓋反」恐讓選票剖斷無效等談吐。
1、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
2、不消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
3、所圈位置不克不及判袂為何政黨或何人
4、圈後加以塗改
五、簽名、蓋印、按指印、插手任何文字或符號
6、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全
7、將選舉票污染致不克不及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
八、不加圈完全空白
9、不消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
離婚證人記者楊士誼/台北報導
或選舉章唯一部分印出,但能識別圈選對象者亦同。綜觀當選會公布無效票之範例,諸如在選票上按指印、蓋私章、簽名、選票任何一角不完全,或無法鑒識圈選對象等皆為無效票;有用票方面,如在同一人、統一政黨蓋兩次章以上,但能辨認圈選對象者算有用票。另外因疊折反印之圈選痕跡,能鑒別為摺票時反印者,應屬有用票。
對此,當選會指出,依公職人員選舉免職法第64條劃定,選舉免職票發生以下任一景遇則為無效:
(圖/資料照)▲網傳「選舉章蓋反」恐讓選票剖斷無效的流言,當選會指出,選票依選罷法第64條劃定,産生劃定之任一情形則為無效。選舉章蓋反並不在法定情形內。但經查當選會「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」中,28項有用票典範與24項無效票規範,卻並未發現任何與網路談吐相同的典範。
24+1罷免成案,正反兩邊積極催票,但近來在threads等社群平台傳播多項選務流言,如「選舉章蓋反」恐讓選票剖斷無效等談吐。
(圖/翻攝自中選會官網)▲憑據當選會「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用與無效之認定圖例」所示,選票摺疊時產生的反印痕跡,能辨別是摺選票時產生,應屬有用票。當選會也再次強調,罷免案投票時,請民眾必然要利用選舉委員會所準備的圈選東西,蓋在免職票上的圈選欄內,也請記得絕對不可以蓋私章或另按押指印,更不可利用非由選舉委員會所準備的圈選工具進行圈選,否則就會變成無效票。
當選會也指出,罷免票有效與無效類型也可參考「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用與無效之認定圖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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